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條例》對干部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作出規定,具體如下:
干部教育培訓以脫產培訓、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網絡培訓、在職自學等方式進行。
脫產培訓以組織調訓為主。干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調訓計劃、選調干部參加培訓,對重要崗位的干部可以實行點名調訓。干部所在單位按照計劃完成調訓任務。干部必須服從組織調訓。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政治學習為根本,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主題主線,在個人自學和專題調研基礎上保證每個季度不少于1次集體學習研討。
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完善網絡培訓制度,建立兼容、開放、共享、規范的干部網絡培訓體系。提高干部教育培訓教學和管理數字化水平,用好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
建立健全干部在職自學制度。干部所在單位應當支持鼓勵干部在職自學,并提供必要條件。
干部教育培訓應當根據內容要求和干部特點,綜合運用講授式、研討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訪談式、行動學習等方法,實現教學相長、學學相長。
干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應當引導和支持干部教育培訓機構積極開展方式方法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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