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為做好中央銀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們要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為引領,堅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專業性,夯實現代中央銀行制度,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服務和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
中央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中樞,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演進為以國家或國家聯盟為單位的現代中央銀行。現代中央銀行負責貨幣發行,調節貨幣供應和流通,維護幣值穩定;調控金融活動,推進金融改革,加強資源跨時空有效配置,促進充分就業和經濟增長;履行最后貸款人職能,實施宏觀審慎管理,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健運行。如果中央銀行履職不到位,就可能出現貨幣超發,導致通貨膨脹和資產泡沫,或者發生通貨緊縮,甚至引發經濟金融危機。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于1948年12月在石家莊正式成立,前身是中央蘇區時期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自1984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從事商業銀行業務,專門履行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確定了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中央銀行定位。
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一是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的必然要求。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的內涵是,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金融價值取向,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要求,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中央銀行自身的現代化建設,既是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動整個金融系統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的重要條件。二是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我國經濟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面臨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等短期壓力,以及人口老齡化、區域經濟分化、潛在增長率下降等中長期挑戰。中央銀行要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優化,穩妥應對經濟發展中的各種挑戰,這也對中央銀行自身的制度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統籌金融發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交織疊加的歷史階段,我國經濟金融運行面臨更加復雜嚴峻的環境,外部沖擊風險明顯增多,國內經濟金融的一些風險隱患可能“水落石出”。中央銀行要在政治上、業務上、作風上、廉政上達到更高標準、落實更嚴要求,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四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金融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中重要的基礎性制度,而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又是金融的根基和血脈,因此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是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按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進一步推進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建設。
(摘自《黨的二十大報告輔導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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