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是黨中央立足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要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完善綠色低碳政策體系。發展方式綠色轉型離不開政策保障。要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加大對綠色低碳產品、技術等支持。擴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落實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第三方防治企業所得稅以及資源綜合利用領域稅收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智能家電、綠色建材、節能低碳產品等消費品予以適當補貼或貸款貼息。積極推行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制度。推進綠色稅制改革,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擴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融資規模,發展綠色基金。引導銀行保險機構規范發展綠色消費金融服務,推動消費金融公司綠色業務發展,為生產、銷售、購買綠色低碳產品的企業和個人提供金融服務。依法依規在環境高風險領域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規范發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綠色低碳項目投資建設運營。嚴格落實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進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落實清潔取暖電價、氣價、熱價等政策。完善差別化電價等政策,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行電價優惠。
完善綠色低碳標準體系。綠色標準體系是引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的重要手段。要進一步完善并強化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加強與國際標準銜接,大力提升綠色標識產品和服務市場認可度和質量效益。加強節能家電、節水器具等綠色產品認證,推進綠色產品認證、標識體系建設。依法完善產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額和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標準,定期對強制性標準進行評估,及時更新修訂。完善綠色設計和綠色制造標準體系,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大力淘汰低能效產品。實施能效、水效領跑者制度。完善新能源消費綠色認證標準、標識和公示等配套制度,引導企業利用綠色能源制造產品和提供服務。建立節水強制性標準體系,強化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調整完善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領域建設用地使用標準,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嚴格各類建設用地標準管理。健全“雙碳”標準,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補齊基礎制度短板,推動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
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市場化配置是引導各類資源要素向綠色低碳發展集聚的有效方式。要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完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推進自然資源資產交易平臺和服務體系建設,構建統一的自然資源資產交易平臺。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國有建設用地市場化配置機制,進一步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縮小劃撥用地范圍。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機制。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施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制度,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應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加快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建立健全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制度。健全水流產權制度,加快推進水流產權確權登記,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推進水權市場化交易,培育和發展水權交易市場。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碳定價機制,加強碳排放權交易、用能權交易、電力交易銜接協調。
加快健全綠色低碳技術體系。推動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科技支撐是關鍵。要增強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能力,狠抓綠色技術攻關,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聚焦化石能源綠色智能開發和清潔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儲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重點,實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國家重大科技示范項目,推動實現重大突破。圍繞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城鄉綠色基礎設施、城市綠色發展、生態農業等領域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推動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引導企業積極研發和引進先進適用的綠色低碳技術,提升綠色制造水平。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支持龍頭企業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力量、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建立綠色技術創新聯合體,開展聯合攻關。建立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加快創新成果轉化。積極發揮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支持重點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推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和推廣,促進綠色低碳新技術產業化規模化應用。優化綠色技術創新環境,健全綠色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綠色技術國際交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高等學校加快相關學科建設,為我國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支撐。
推動形成綠色轉型的社會環境。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要強化宣傳教育,推進綠色低碳基礎知識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引導職工、學生和居民節糧、節水、節電、綠色出行、綠色購物等綠色消費實踐。地方各級政府要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把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要完善企業綠色發展責任,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節能環保等法律法規標準,進一步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企業公開綠色發展信息、履行社會責任。廣泛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創建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鼓勵具備條件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先行先試、走在前列。持續推進垃圾分類,養成城市社區和鄉村文明新風尚。鼓勵新聞媒體加強輿論監督,維護公眾環境權益,推動形成綠色轉型的良好社會氛圍。
(摘自《黨的二十大報告輔導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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