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對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等作出重點部署、提出明確要求,為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行政執法工作面廣量大,一頭連著各級政府,一頭連著人民群眾,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法治的信心。要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強化重點領域執法,規范執法程序和行為,實現執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2018年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力推動了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整合組建了綜合執法隊伍,有效解決了多頭、多層和重復執法問題。要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的組織指揮和統籌協調。大力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加快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在行政許可權、行政處罰權改革中,健全審批、監管、處罰銜接機制,防止相互脫節。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進信息共享機制化、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規范化。要通過構建完善權責清晰、運轉順暢、保障有力、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持續提高執法質量和水平。
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基層是社會治理的基礎和重心,承擔了大量行政管理職責,提升基層綜合執法能力和水平對于推進依法行政至關重要。要進一步整合基層執法隊伍,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更快更精準回應人民群眾訴求,提升基層治理效能。持續推動執法重心下移,穩步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給基層。堅持權隨事轉、編隨事轉、錢隨事轉,充實基層執法力量,保障基層有足夠的資源履行執法職責。
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金融服務、教育培訓等重點領域,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如果執法不嚴、監管不到位,就會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甚至危害生命安全。要切實強化重點領域執法,分領域梳理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要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完善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終身禁入機制,著力解決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等問題,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
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是行政執法工作的生命線,也是有機統一的整體。其中,嚴格是執法基本要求,規范是執法行為準則,公正是執法價值取向,文明是執法職業素養,要準確把握、全面貫徹,不能顧此失彼。要堅持嚴格依法辦事,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國家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同時,要轉變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增強執法素養,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推行柔性執法和輕微違法免罰,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推動執法要求與執法形式相統一、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完善行政執法程序。程序是實體的保障,程序越規范科學,執法行為就越有章可循。要按照行政執法類型,持續優化行政執法流程,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贏得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對執法工作的更多理解支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落實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提出聽證申請等權利。執法事項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設定,凡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一律取消。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著力解決涉企現場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檢查等問題。除有法定依據外,嚴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罰沒收入同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考核、考評直接或者變相掛鉤。
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濫用自由裁量權、處罰畸重畸輕,是長期以來社會反映強烈的一個突出執法問題。要堅持法制統一、程序公正、公平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則,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穩定社會預期。有關部門和地方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幅度內,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權基準,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做到過罰相當、寬嚴相濟。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內容嵌入行政執法信息系統,為執法人員提供精準指引,加強案例指導和日常監督檢查,有效規范行政裁量權行使,避免出現同案不同罰、顯失公平現象。
(摘自《黨的二十大報告輔導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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