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問題】
1.申領“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應符合什么條件?
我父母分別是1966年和1971年入黨,可以申領“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嗎?
2.“光榮在黨50年”是指50周年嗎?
“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頒發對象的黨齡要達到50年還是50周年?
3.“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在哪兒申領?
“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在哪兒申領?
【黨內法規】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七條: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相關文件】
2021年中辦印發的《關于做好“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頒發工作的通知》指出,“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首次頒發對象,即頒發給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黨齡達到50周年、一貫表現良好的黨員。
“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首次頒發以后,將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頒發一次。
【黨務知識】
1.“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頒發的對象
紀念章頒發給黨齡達到50周年、一貫表現良好的黨員。對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被認為確實不適合頒發的,以及有其他被認為不適合頒發情形的,不予頒發。
2.紀念章頒發的時間
紀念章于20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之際首次頒發。此后,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頒發一次。遇到黨員有特殊情況時,經縣級以上黨(工)委組織部門同意,也可及時頒發。
3.紀念章發放的程序
紀念章發放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有關部門(系統)黨委(工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通過下級黨組織逐級上報和黨員管理信息系統查證相結合的方式,每年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截至下一年“七一”黨齡達到50周年的黨員進行統計。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有關部門(系統)黨委(工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按統計數據下發紀念章,一般發至縣級黨(工)委組織部門。
(3)具有審批預備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工)委對本地本單位符合條件的黨員表現情況進行核實,并在黨員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示5個工作日,經基層黨(工)委集體研究并報上一級(工)委組織部門審核后,決定是否予以頒發紀念章。
(4)具有審批預備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工)委據實向上一級黨(工)委組織部門申領所需的紀念章。領取和頒發紀念章,應建立工作臺賬。
4.紀念章頒發的形式
一般由具有審批預備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工)委召開有關會議,舉行莊重簡樸的儀式,黨組織負責人向黨員代表頒發紀念章。對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便參加儀式的,可由其黨員直系親屬或指定的其他黨員代為出席儀式領取,或由黨組織派人上門頒發。
相關學習:
資料來源:
《中國共產黨章程》
《關于做好“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頒發工作的通知》(2021年)
《新編基層黨務工作手冊》(黨建讀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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