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理解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
答:幫助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任務,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戰略舉措。《建議》提出:“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保持財政投入力度總體穩定,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這對幫扶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在這方面,需要重點抓好以下4項工作。
第一,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需要把事前預防和事后幫扶結合起來,通過建立健全返貧風險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開展常態化預警監測,對存在返貧風險的分層分類及時納入幫扶范圍,健全防止返貧的制度安排。針對一些地方扶貧資產家底不清、產權不明等問題,需要加強扶貧項目資金資產管理和監督,落實監管責任,防止資金資產流失。發展壯大特色產業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根本舉措,需要著力強化產業基礎,注重長期培育和扶持,提高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第二,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機制。通過加強對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篩查,重點把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和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較大的困難家庭等識別篩查出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兜底機制,需要科學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和保障標準,健全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應保盡保、應兜盡兜。健全社會救助制度,需要因需施救、精準施救,形成覆蓋全面、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格局。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收入人口,需要及時納入鄉村產業振興和就業創業促進政策范圍統籌扶持。
第三,建立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全國832個貧困縣脫貧摘帽后,由于其發展條件和水平參差不齊,有的已經有了良好發展基礎、具備自主發展條件,有的還沒有形成“造血”發展能力,仍需要接續扶持。《建議》明確提出:“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增強其鞏固脫貧成果及內生發展能力。”這是支持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縮小區域發展差距的重大舉措,也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內在要求,需要科學確定幫扶對象,集中力量重點扶持。
第四,堅持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幫扶機制。扶危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品德,社會幫扶是扶貧減貧的重大舉措。《建議》提出:“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等機制。”落實這一要求,需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完善幫扶方式、形成先富幫后富、實現共同富裕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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