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指出:“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這是對新時代加強黨的自身建設、完善國家治理提出的重要要求,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對此,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加深認識。
第一,這是我們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實現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自我監督是世界性難題,是國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全面從嚴治黨是一場自我革命,必須探索出一條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實現自我凈化的有效途徑,這關乎黨和國家事業成敗,關乎我們能不能跳出歷史周期率。”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洞察黨面臨的風險挑戰,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黨和國家戰略布局,以堅定的信仰信念、頑強的意志品質管黨治黨興黨,解答長期執政條件下實現黨自我革命、自我監督的歷史性課題,在實踐中不斷創新監督方式、完善監督制度,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為黨和國家事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提供了重要保證。實踐證明,我們黨構建的自我凈化的機制是有效的,完全有能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在新時代要把我們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順利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必須繼續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督制度的巨大優勢。
第二,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推進國家治理的關鍵是治權,治權離不開監督。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要公權力存在,就必須有制約和監督。不關進籠子,公權力就會被濫用。”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這是公權力運行的基本原則。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在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切實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努力,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組建國家和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實現了對公權力監督的全覆蓋,強化了黨和國家的監督效能,有力增強了國家治理效能?!稕Q定》確定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實現這一目標,要求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確保權力規范正確行使。
第三,這是鞏固和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的有力保證。腐敗是社會毒瘤,是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已經取得反腐敗斗爭的壓倒性勝利。其中一條重要經驗,就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建立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大力推動體制機制創新,整合行政監察部門、預防腐敗機構和檢察機關反腐敗相關職責,解決過去監察范圍過窄、反腐敗力量分散、紀法銜接不暢等問題,優化反腐敗資源配置,實現黨內監督同國家監察、依規治黨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凝聚起反腐敗斗爭的強大合力。反腐敗斗爭雖然取得壓倒性勝利,但對反腐敗斗爭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一點也不能低估。在我們黨全面領導、長期執政條件下,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作為“關鍵少數”,時刻面臨被“圍獵”、被腐蝕的風險,腐敗存量不少、增量仍在發生。必須持續保持反腐敗斗爭高壓態勢,堅持黨的十八大以來探索積累的寶貴經驗,充分運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制度優勢,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和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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