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是民生安全網和社會穩定器。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們黨始終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鍥而不舍、共同奮斗,建成了包括養老、醫療、低保、住房在內的世界上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集中展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關于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決定》圍繞“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作出的新部署,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要求。
第一,堅持應保盡保原則,鞏固全民參保計劃的實施效果。社會保障覆蓋率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本指標之一。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努力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出發,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目前全國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已超過9.5億人,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超過13.5億人,雙雙創下歷史新高,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上走在世界發展中國家前列。根據黨的十九大報告確定的“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方向,《決定》提出了如下新的要求。一是健全統籌城鄉、可持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穩步提高保障水平。這個“兩基本”的目標群體集中在城鄉居民,重點是形成“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等方面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健全長期的、可持續的參保機制,著力保持公平性、統一性、可持續性,讓城鄉居民都能享有基本社會保障,增強群眾的穩定預期和安全預期。二是面對我國人口結構變化、產業結構調整、人員流動性加劇、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等因素的影響,全面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重點是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等政策,鞏固統一社保費征繳主體相關機構改革成果,加快落實社保轉移接續,規范社保基金管理,著力加快全國統籌進度,逐步破解養老保險基金區域不平衡難題。同時,按照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的要求,還要抓緊完善異地就醫結算制度。
第二,堅持社會政策托底方針,守住民生保障和社會穩定底線。所謂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必須是能夠可持續地發揮托底作用的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保障改善民生,要更加注重對特定人群特殊困難的精準幫扶。”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基本要求,《決定》圍繞形成“弱有所扶”方面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克服困難群體生存障礙、維護社會底線公平,要求更加強化政策銜接,著力推進包括以下5個方面的制度整合。一是統籌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優撫安置等制度,重點是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并努力形成激發慈善主體活力、規范慈善主體行為的有效機制。二是健全退役軍人工作體系和保障制度,重點是完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機構,強化服務管理、待遇保障、優撫安置等制度建設,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三是堅持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圍繞留守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安全、教育、就業、衛生健康、思想情感等,協調各方力量,實施有力有序有效服務。四是健全殘疾人幫扶制度,重點是完善殘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加強扶殘助殘服務體系建設。五是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從而打造消除貧困戰略重點的升級版。
《決定》對“住有所居”方面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提出的要求,重申了“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其中,從滿足群眾基本住房需求出發,重點是高度重視和切實完善保障性住房體系,即政府統籌安排共有產權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改安置住房等多渠道供給制度,完善公租房準入退出機制,切實惠及困難群眾,這是織就新時代密實的民生保障網的一個關鍵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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